更新时间: 2022-12-21 来源: 华金教育 浏览710
各地级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作部署,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23年5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本通知“一、报名条件”(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务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二、考试科目与大纲
(一)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3.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二)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将另行公布。
三、考试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17日进行,共10个批次,具体时间安排见考生准考证。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高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8:30—12:00进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四、报名与考试地点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三)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五、报名程序
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考试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报考人员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和报名流程后,按系统操作提示进行报名。
(一)初级报名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成绩公布后审核报名资格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报名,对个人基本情况和照片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成绩公布后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人员不予发放证书。
(二)高级报名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考前现场审核报名资格、网上缴费的方式。
1、网上报名
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12:00,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交现场审核点),报考人员本人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属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月28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在其报名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现场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师职称证书等原件。审核通过后,审核点打印回执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报考人员、一份存档。
3、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现场审核通过后,应于2月28日18:00前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系统自行缴纳费用。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准考证打印
2023年4月12日前,自治区会计考办公布宁夏考区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时间。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缴费等事宜;缴费完成后,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漏缴费用以及照片不清晰等原因造成报名失败或者无法参加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报考人员请勿让他人或培训机构代报名,因代报名造成报名失败、信息差错、信息泄露等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六、考试费用
(一)初级资格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宁价费发[2004]65号和自治区物价局宁价费发[2005]122号文件,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50元。
(二)高级资格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04]42号),考务费每人100元。
(三)票据取得方式
本次报名收费只提供电子票据,需要报销的考生,缴费成功后按收到的短信链接,下载《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票据并自行打印。
七、考务日程
(一)2023年3月中旬前,各市财政局确定初级资格考试考点(考场)。
(二)2023年3月底前,各市财政局上报初级资格考试安排、考场设置、考试批次及考试所需设备准备情况,自治区会计考办将适时进行检查。
(三)2023年3月底前,各市财政局同考点(考场)签署使用协议。
(四)2023年4月上旬前,自治区会计考办与各市财政局联合进行无纸化考试网络环境、设备等测试,检查考点(考场)使用协议签署情况。
(五)2023年4月底前后,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准考证打印时间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六)2023年4月下旬,各市财政局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报自治区会计考办。
(七)2023年5月上旬,自治区会计考办与各市财政局再次进行无纸化考试网络环境、设备等测试,做好考试前所有准备工作。
(八)2023年5月13日,开始组织初级、高级资格考试。
(九)2023年6月16日前和6月30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分别公布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八、工作要求
(一)各市财政局必须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组织网上报名工作,并通过当地报刊、新闻媒体告知广大报考人员报名有关事项,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市财政局应于开考前2日完成对监考人员、巡考人员、技术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完成对所有考点(场)、监考机、考试机、备用机的测试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
(三)各市财政局要提高服务意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各项工作平稳顺利安全进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