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2021-11-25 来源: 华金教育 浏览3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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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各地区初级会计证书领取通知汇总 | ||
地区 | 领取时间 | 领取详情 |
北京 | 2021年11月10日起开始发放 | 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个人办事”栏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注册登录后选择证书EMS快递服务,证书将于提交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出,投递进度以短信形式告知。(EMS快递费用由申领人直接向中国邮政支付) |
浙江 | 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2月20日申领证书 | 广大考生: 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快递申请网站(网址:http://jk.zjks.com:9090/newIndex.html)申领纸质证书。 申领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2月20日,申领步骤如下: 1.登录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快递申请网站(网址:http://jk.zjks.com:9090/newIndex.html); 2.注册账号(需要上传本人身份证件电子版)——填写邮寄地址(收件人必须为本人)。快递采用到付方式,请广大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申领。 注意:由于疫情影响,目前部分地区物流时间会有延迟,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考生也可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网址:http://www.zjzwfw.gov.cn/col/col1347442/index.html)自主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该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
山东 | 山东威海通知2021年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自11月11日开始,其他地区详见汇总 | 持续更新中...... |
天津 | 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0月29日【已结束】 | 资格审核须提交的资料 (一)身份证原件 提交考生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二)学历(或学位)证书 会计初级考生提交合格考生本人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三)2021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报名信息表上可以不加盖公章,报名信息表未打印或丢失需要补打的,可以在天津会计网站右侧热点链接栏目下方的补打印入口打印,请抓紧打印,随时关闭。 四、领证地址 请考生到所属报名点(见报名信息表右侧第一栏)办理资格审核和领证手续。 报名点名称报名点代码领证地址和平区财政局151和平区保定道45号(新华路与保定道交口)河东区财政局172河东区建新路27号河北区财政局176河北区榆关道388号财政局8楼党员活动室南开区财政局180南开区南开二马路41号龙凤市场河西区财政局185河西区利民道29号(与广东路交口,河西第四幼儿园旁)红桥区财政局190红桥区勤俭道202号,红桥区政府旁“红桥区机关门前治安办公室”内东丽区财政局174东丽区先锋路9号附楼一楼津南区财政局187津南区咸水沽镇红旗路11号西青区财政局181西青区杨柳青青远路5号北辰区财政局191北辰区京津公路366号 北辰大厦1号楼17层(请从1楼大厅里侧自助纳税大厅旁3号4号电梯前往)静海区财政局182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增一号(区政府东配楼609室)武清区财政局192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宁河区财政局178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宝坻区财政局194宝坻区钰华街广川路29号蓟州区财政局195蓟州区迎宾路85号法院对过710室开发区财政局169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56号MSD-A1座2层25号窗口保税区财政局170空港物流加工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一号厅21号窗口高新区财政局183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允公科技园A座,天津高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楼4号窗口滨海新区财政局173塘沽区营口道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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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注:各地初级证书集中领取时间不同 | 持续更新中...... |
山西 | 2021年11月23日开始(各市时间不同) | 持续更新中...... |
辽宁 | 铁岭2021年初级会计证11月6日起领取,分为网上领取和现场领取两种形式,其他地区详见汇总 | 持续更新中...... |
吉林 | 资格审核、证书领取将同步进行,具体时间将于10-11月份在“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另行通知 | 一、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方法 请到“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http://kzp.mof.gov.cn/)“考试服务”的“成绩查询”模块,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成绩查询。 二、申请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核方法 如考生申请成绩复核,请在7月16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具体包括“报考级别、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申请复核科目”三项内容,电子邮箱为:jlskkb@vip.163.com。工作人员将在收到邮件10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回复成绩复核申请时,将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包括各题型得分情况,以及各题型得分合计。 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报名信息勘误方法 成绩合格人员,如果发现报名信息当中“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有误,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15日至6月25日的工作日时间到相关市(州)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勘误,逾期不再受理。考试时已经做报名信息勘误登记的,请与报名点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再次确认。 四、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申请报名信息勘误人员相关防疫要求 考生本人在微信“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可进行现场申请信息勘误。不能满足以上防疫要求的,应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应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现场返还,复印件各市(州)报名点留存。 五、成绩合格考生申请报名信息勘误地点及咨询电话 1.长春市:长春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C座二楼会计大厅(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长春市会计考试中心, 0431-89865971; 2.吉林市:吉林市财政科研所五楼(吉林市船营区和龙街永春胡同8号),0432-62011331。 3.四平市:四平市财政局五楼会计科2(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2号),0434-3215082。 4.辽源地区:辽源市财政局会计科(辽源市人民大街3386号),0437-3252494。 5.通化市:通化市财政局二楼223室(通化市新桥路259号),0435-3502223。 6.白山市:白山市财政局会计科(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2726号),0439-3226392。 7.白城市:白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四楼(白城市海明东路25号,原盛世体育),0436-3219892。 8.延边州:延边州财政局会计处411室(延吉市铁南延龙路608),0433-2876085。 9.松原市:松原市财政局会计科602室(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0438-5075053。 10.梅河口市:梅河口市财政局会计科,财政局207室,0435-4223791。 11.公主岭市:公主岭市财政局一楼会计科(公主岭市新开街3号),0434-6869019。 六、资格审核及证书领取时间 资格审核(仅携带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及证书领取将同步进行,具体时间将于10-11月份在“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另行通知,请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及时关注。符合报名条件的合格人员将现场领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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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于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集中发放 | 领证地点 考生本人实际参加考试的区财政局所指定的地点(详见附表)。 领证时必需提交的材料 1.领证序号查询单(点击查询: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初级资格证书领证序号查询,查询页面截图保存或打印,现场领证时出示)。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除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外,还需同时提供代领人身份证件)。 3.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 4.非本市户籍考生需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原件或本市社保缴费证明。本市普通高等院校的在读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 特别提醒 1.证书发放当日,考生(代办人)应当按各考区财政局指定发证地点防疫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2.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以上时限领取证书的,请考生提前与区财政局电话预约,然后携带相关领证材料前往指定地点补领。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按规定统一回收销毁。 附件: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初级资格证书发证点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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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10月19日开始【注:各市时间不同,部分地区已结束】 | 持续更新中...... |
安徽 | 2021年10月23日开始至11月30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可线上申请证书发放【申报已结束】 | 各位考生: 我省今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发放仍然实行后审制,2021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下面流程进行初级证书申领: 1.资格条件申报。2021年9月12日起到10月20日止,登录安徽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ah.gov.cn)-会计管理页面,点击“证书申领”,按照要求进行资格申报。市会计考办于10月22前对申请人的上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确认。 2.线上免费发证。2021年10月23日至11月30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可登录皖事通APP,通过消息栏点击证书发放信息,进入证书发放系统,填写邮递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EMS可免费邮递送达。同时,也可通过长三角政务地图搜索“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发放”,选择对应考点所在地市,点击掌上办申请证书发放。 3.线下自取发证。2021年12月1日后,未线上邮递发证的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到各市会计考办指定的地址领取资格证书。 4.各市会计考办咨询电话: 合肥市:0551-63532014 淮北市:0561-3053885、3023938 亳州市:0558-5119275 宿州市:0557-3905760 蚌埠市:0552-2076967、2072957 阜阳市:0558-2278998 淮南市:0554-6667431 滁州市:0550-3216511 六安市:0564-3378215 马鞍山市:0555-8880565 芜湖市:0553-3122122、3122143 宣城市:0563-3012870 铜陵市:0562-2629110 池州市:0566-2023991 安庆市:0556-5288972、5288942 黄山市:0559-235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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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福建龙岩市直及新罗区考生可于10月25日至10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凭考生本人身份证(代办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取证书,其他地区详见汇总【部分地区已结束】 | 持续更新中...... |
江西 | 10月15日开始(注:各市时间不同) | 持续更新中...... |
河南 | 2021年11月10日开始(各市时间不同) | 持续更新中...... |
黑龙江 | 2021年11月29日起开始发放,目前因疫情仅限邮寄领取 | 一、领取时间。2021年11月29日起开始发放。黑河市考生证书领取时间,按黑河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办理。 二、领取方式。因疫情原因目前仅限邮寄领取,现场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自愿选择邮寄领取方式。考生搜索添加微信公众号:GDEMS11183(邮政速递便民通),点击“E便民”,选择“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证书邮寄业务。证书邮寄送达时必须由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签收。 三、其他事宜 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随证书一同发放。考生应将登记表提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2.确定报名考点。报名考点通过准考证号确定。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登陆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点击“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本人准考证号。考生可对照准考证号的第二位至第五位编码查找报名考点。。 3.省直考点与哈尔滨考点的划分。 哈尔滨师范大学考点划分为省直考点。哈尔滨市其他考点按所属地划分为哈尔滨市考点。其他地市考点按其所属地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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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湖北鄂州2021年初级会计资格证自即日起开始发放,请各位考生及时领取,其他地区详见通知汇总。 | 持续更新中...... |
湖南 | 10月22日后可申领证书,采取先申请先网上申请、后领取证书;可选EMS邮寄和现场领取方式,选择现场领取时间预计不早于11月22日。 | 2021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证书预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近期运抵我省。现将申领证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证人员 此次领证人员系参加我省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考后资格审查且信息无误的人员。部分人员因报考信息填报错误,证书暂未印制(这部分人员暂时无法登录系统申领证书)。 二、领证时间 2021年10月22日起开放网上申领证书入口。 三、领证流程 采取“先网上申请、后领取证书”流程。领证人员必须于10月22日以后,先在网上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方可领证。 (一)网上申请 领证人员登录湖南省财政厅官网会计管理专栏(http://czt.hunan.gov.cn/ztzl/kjxxw/),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进入“湖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输入本人证件号码、密码登录系统(首次登录本平台用户请先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领证方式后,保存提交。 (二)领取证书 证书领取有以下两种方式: 1.EMS邮寄方式。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为避免人员聚集,减少直接接触,建议广大领证人员尽量采取EMS邮寄方式取得证书。 如领证人员选择由EMS方式邮寄证书,系统将跳转到EMS邮寄系统,领证人员按要求填写邮寄信息并支付邮资后﹝每证每单20元,由邮政公司收取,咨询热线:18774080782(章经理,8:00-19:00)﹞。邮政公司在确认信息无误后,通过EMS将证书送达指定地点和收件人,申请人关注EMS官微公众号“ems-cnpl”可及时接收邮件状态通知。 2.现场领取方式。领证人员提交网上申请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日期内到考试所在地各市州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指定地点领取证书。具体时间地点(因整理、运送证书需耗用时间,预计不早于2021年11月22日)见各市州财政局网站公告。 领证人员到现场领取证书的,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管理部门的指引,采取必要的自我安全防护措施,避免人员集聚。 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领取证书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代理人代他人领取证书,必须同时携带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四、各市州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咨询电话 序号市州咨询电话1长沙市财政局会计处长沙会计网http://csczj.changsha.gov.cn/cskjw/0731-886652022株洲市财政局会计科0731-286808483湘潭市财政局会计科0731-582760504衡阳市财政局会计科0734-88677905邵阳市财政局会计科0739-53935066岳阳市财政局会计科0730-88501637常德市财政局会计科0736-72267858张家界市财政局会计科0744-83890179益阳市财政局会计科0737-620400510永州市财政局会计科0746-836982711郴州市财政局会计科0735-237100712娄底市财政局会计科0738-831374213怀化市财政局会计科0745-271712514湘西自治州财政局会计科0743-8518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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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10月15日开始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 | 广大考生: 广东省2021年会计初级和一二级注册计量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已上线。合格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或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或通过手机微信登录粤省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栏目,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 有权的社会机构或个人等合法第三方,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或粤省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栏目,对电子证书信息真伪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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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11月17日起开始发放 | 一、证书办理分工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作。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核发中直、区直驻邕单位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生报名所在设区市(县、区)财政局负责核发本市、县(区)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办理对象 在广西考区参加2021年度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考后公示审核,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领证书材料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均要求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四、办理流程 (一)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即可领取证书,请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交上述申领证书材料到考生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 (二)领取证书也可通过邮寄办理,具体事宜请先与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联系后再通过中国邮政预约上门服务办理。 (三)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负责对所管辖地区报名合格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以及证书发放。 五、认真贯彻执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第六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的有关规定,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我区会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 证书领取、会计继续教育以及其他会计管理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注意事项,可登陆 “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中的“会计管理业务常见问题解答内容”中进行查询。 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业务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可登陆“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进行查询。 六、证书遗失补办事宜 (一)证书遗失补办流程参照上述新证办理流程。遗失补办须本人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如无工作单位,可在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也可通过邮寄办理(具体事宜请先与所在地财政部门联系后再通过中国邮政预约上门服务办理),遗失补办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由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确认,现场办理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实); 2.个人申请补办的申请书1份,简要说明原证书取得的时间以及原证书的遗失情况并亲笔签名; 3.一张电子照片(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尺寸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 4.为便于核实情况,职称证书如有复印件可提供1份。 (二)按证书遗失补办的有关要求,证书遗失补办每季度安排1次集中办理。请各设区市财政局按每季度时间节点将遗失补办材料报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由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汇总整理后统一上报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七、有关工作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涉及考生人数多,办证环节要求细致、领取证书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工作中难免碰到各种问题和复杂情况,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认真负责,及时沟通,提高认识,切实做到优化流程、方便办证人员。 (一)高度重视,严格审核。切实加强对申领证书材料的审核,确保材料真实齐全。 (二)加强宣传,优化管理。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考生知晓证书办理流程,耐心向考生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并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在确保证书管理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方式,优化证书发放环节,方便群众、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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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 证书于2021年10月11日开始发放 | 各位考生: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海南考区“初级资格证书”将于2021年10月11日开始发放,全科考试成绩合格且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到会计资格证书领取点(原报名资格审核点)领取会计初级资格证书。 会计资格证书领取点(原报名资格审核点) 序号单 位地 址电 话1海南省会计学会海口市义龙西路9号宁海大厦三楼0898-66219619、662184712海口市财政局海口市市民游客中心南二楼202窒0898-685221353三亚市财政局三亚市迎宾路358号财税大楼二楼0898-888699234儋州市财政局儋州市中兴大道财政大楼会计科0898-233221455洋浦开发区财政局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政务中心三楼0898-288109196定安县财政局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0898-638239037澄迈县财政局澄迈县金江镇华成路0898-676257108文昌市财政局文昌市新市区文清大道财税大厦0898-633301859琼海市财政局琼海市加积镇南门二路8号0898-6281929910万宁市财政局万宁市万城镇人民中街210号0898-6222820811陵水县财政局陵水县椰林镇中心大道70号0898-8331685612东方市财政局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财政局0898-2552151913乐东县财政局乐东县县城抱由镇0898-8552747714临高县财政局临高县临城镇解放路96号0898-2828710315昌江县财政局昌江县石碌镇市民广场2路0898-2669197716屯昌县财政局屯昌县昌盛路0898-6781115117五指山市财政局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120号0898-86627967、8665959918白沙县财政局白沙县牙叉镇牙叉中路0898-2772191019保亭县财政局保亭县保兴中路0898-8366444820琼中县财政局琼中县营根镇财政局大楼0898-8623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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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2021年11月22日开始 | 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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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 10月28日起在原网上报名区县财政局领取(法定节假日除外) | 广大考生: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从2021年10月28日起前往原网上报名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领取(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领取对象 2021年度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 二、领取需携带材料 1、本人领取: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高中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应为2020年11月1日前)。 2、委托他人领取:应提供委托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高中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应为2020年11月1日前)。 三、凡已通过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考试的考生,需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从“重庆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http://czj.cq.gov.cn)首页—办事服务—会计之家—会计人员信息管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或直接访问http://czj.cq.gov.cn/bsfw_268/hjzj/hjryxxgl_31629/202003/t20200303_5562382.html,注册并登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报后,将由受理区县(提交后系统将提示“XX区财政局已受理”)网上审核,待审核通过后(通过后系统将提示“恭喜您,信息采集已经通过!”),再到考点区县领取纸质证书。 2、填写信息采集时,在“专业技术资格”模块中,“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填写“2021-05-2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号或批文号”参照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http://kzp.mof.gov.cn/)-“考试合格信息查询”中查询的电子证书填写,证明附件上传电子证书截图。 3、若有信息采集相关问题,可咨询“办事地址、电话咨询”(http://czj.cq.gov.cn/bsfw_268/hjzj/hjryxxgl_31629/202003/t20200331_6865067.html)中市局及区县联系电话。 四、各区县(自治县)证书发放地点及联系方式 万州区财政局,咨询电话:58379633、58379588 ,地址:万州区周家坝天城大道778号 会计培训中心,咨询电话:58379633、58215424 , 地址:万州区国本路89号 黔江区财政局,会计监督科,咨询电话:79225923,地址:黔江区新华大道中段64号,财政局212办公室 涪陵区,咨询电话:72208621、72257386、72225161 ,地址:涪陵区体育北路6号区财政局办公楼负1楼考点 渝中区财政局,咨询电话:63501111,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一号星河商务大厦一楼(渝中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一窗综办综合窗口7号) 大渡口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咨询电话:68835699,地址:大渡口区松青路812号负1-38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综合窗口B09 重庆市江北区育财会计培训中心,咨询电话:67739899、67728699,地址:江北区建新东路43号附1号。 沙坪坝区财政局会计职称考试办公室,沙坪坝区财政局5楼(沙坪坝区凤天大道15号),电话:65455192、65455325 九龙坡区财政局会计科,咨询电话:68780760 地址: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三村1号2栋3楼,区政府对面兴业银行旁西城镜园小区2栋3楼 南岸区行政审批科,咨询电话:62988007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政府行政中心B区2号楼2楼206、207窗口 北碚区财政局,咨询电话:68207167,地址:地址是重庆市北碚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1202办公室 重庆市渝北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咨询电话:6737502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西区)顺义路36号(春华别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财政窗口 巴南区财政局会计科,咨询电话:62296313。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龙海大道6号财政局一楼102室。 长寿区财政局会管科,咨询电话:40255200 , 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花新城民兴路103号(桃花新城新中医院旁) 江津区财政局会管监督科,咨询电话:81220452,地址:江津区圣泉街道圣泉路99号区行政中心 合川区财政局综合会管科,咨询电话:42823238,地址: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希尔安大道221号446室 永川区会计考试培训中心,咨询电话:49896759 ,地址: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9楼财政局924室 南川区财政局会管科,咨询电话:71433525,地址:南川区南大街84号 綦江区财政局(通惠大道红星国际广场A幢23楼1号函校2301办公室),联系电话:48665661 大足区财政局会计科,咨询电话:43722227、43722089。地址:大足区龙岗街道报恩路230号 璧山区财政局监督科,咨询电话:41430945 , 地址:璧山区璧城街道双星大道369号2号楼510室 铜梁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咨询电话:45685990 ,地址: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营盘路39号 潼南区财政局会计和法制监审科,咨询电话:81658087, 地址:潼南区江北新城兴潼大道 荣昌区财政局会计条法科,咨询电话:46773852、46788327 ,地址:荣昌区海棠大道七支路 开州区财政局会计法规科,咨询电话:52222696 ,地址:开州大道中段173号 梁平区财政局财法会管科,咨询电话:53366605 ,地址:梁平区文峰路165号财政局816办公室(检察院对面) 武隆区财政局财法监督综合科,咨询电话:77705505,地址: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西路117号办公室505 城口县财政局,咨询电话:023-59223108,地址:城口县葛城镇南大街行政审批大厅财政局窗口 丰都县财政局会计科,咨询电话:70607007 , 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名山大道293号 垫江县财政局,咨询电话:74521350,地址:垫江县南阳内转盘财政局802办公室 忠县财政局会计科,咨询电话:54230310,地址忠县忠州街道州屏环路40号 云阳县财政局云阳县会计监督科,咨询电话:55166137,地址:云阳县云江大道1600号云阳县财政局710办公室 奉节县财政局会计监督科,咨询电话:56565082 地址:奉节县乔木街30号财政局205、206室 巫山县财政局会管监查科,咨询电话:57691873 , 地址:巫山县净坛一路80号 巫溪县财政局会计科,咨询电话:51527345,地址:巫溪县马镇坝财政局办公大楼502室 石柱县财政局会计科,咨询电话:73327163 , 地址: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北街2号财政局办公大楼414室 秀山县财政局会计管理中心(612),秀山咨询电话:76678409、76670713,地址:渝秀大道19号财政局(612) 酉阳县财政局会计监督科,电话:(023)75558362(会计监督科),地址:酉阳县城北新区财政大楼504室(源泉新路6号) 彭水县财政局监督评价科咨询电话:78449577,地址:彭水县十字街新世纪大楼42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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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 2021年11月24日至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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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错过资格审核时间按照补申领程序办理。 | 各位考生: 现将楚雄州领取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相关事宜公告如下,请仔细阅读,及时领取。 一、全州考生集中领证时间 2021年11月22日至12月3日(节假日除外)。 二、领证地点 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州级、县市)财政局会计科(股)。 三、领证流程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应在集中领证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领取证书,不按规定时间领取证书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州、县市报名点咨询电话 州级:0878-3122848、3123668。 楚雄市:0878-3121805 双柏县:0878-7712007 牟定县:0878-5223129 南华县:0878-7221881 姚安县:0878-5724503 大姚县:0878-6222914 永仁县:0878- 6719116 元谋县:0878-8216423 武定县:0878-8836266 禄丰市:0878-412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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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 采取先邮寄后现场的领取方式,邮寄时间自2021年10月13日起(节假日不休) | 近日,国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将2021年会计初级专业资格证书寄发我省,本批次我省卫生专业合格人员25790人。受新冠疫情影响,为减少人群聚集,我们采取先邮寄后现场的领取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领取证书事项 (一)证书邮寄 1.邮寄时间 2021年10月13日起(节假日不休)。 2.邮寄流程 (1)证书邮寄采取自愿原则。 (2)考生用电脑登录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阅读相关证书领取通知。根据合格人员名单,查找个人证书管理号并核对个人信息(在考生文件,ctrl+f搜索,查找内容:姓名,查找全部,进行本人信息核对)。进入证书发放窗口,尔后点击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邮寄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管理号等相关信息。 (3)考生根据系统提示操作完成后,我们将根据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把证书和《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邮寄系统自动生成)一并委托给邮局进行邮寄。 3.邮寄费用标准 考生手机扫描电脑界面二维码支付费用后(只支持微信或支付宝),邮局以EMS的形式将证书邮寄给考生:西安市支付费用均为14元(邮寄费12元+包装袋2元);陕西省内支付22元(邮寄费20元+包装袋2元);其他省份资费标准23元(邮寄费21元+包装袋2元);西藏26元(邮寄费24元+包装袋2元)。 4.邮寄及付款要求 (1)考生在电脑上完成邮寄信息,手机扫码后(只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核实证书管理号和支付金额是否正确,尔后完成支付。受疫情影响,证书邮寄数量较多,邮局受理相关信息后,证书将在5—7个工作日送达,请考生耐心等待。 (2)因考生地址、电话填写有误和未按流程操作等造成无法邮寄的问题,由考生承担。 (3)在邮寄过程中出现资格证书损坏、丢失,邮政公司将及时反馈证书相关信息,我中心将根据证书信息进行补办;出现收件人拒收或其他无法邮寄等情况,邮政公司将资格证书退回我中心并及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 (4)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签收快递并核对证书及登记表信息。考生本人委托他人代收的,代收人必须核对证书及登记表信息。 (5)其它证书邮寄过程中的问题,请拨打邮局咨询打电话:029-68548236,工作时间8:00—18:00。 (二)窗口领取 受新冠疫情影响,为减少人不必要的群聚集,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序号(姓名前)领取,不在规定时间无法领取。 1.领取时间 1号—5000号 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18日 5001号—10000号 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1月26日 10001号—15000号 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2日 15001号—20000号 2021年12月7日—2021年12月9日 20001号—25790号 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16日 每周星期二、三、四领取证书(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40 下午:13:30--16:40 2.领取地点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区1号楼1层考务大厅(可乘坐22路、221路、401路、187路、188路公交车到祭台村站)。中心车位紧张,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电话:029—89538291。 3.领取要求和流程 (1)由考生本人领取证书。领证时携带准考证或成绩单(可以截图打印)、身份证原件和合格人员登记表,准考证或成绩单审核后由发证机关收回。确需代办的,代办人需携带上述领证资料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身份证丢失,请补办后再领取证书。 (2)考生在窗口申领证书前,请提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依据合格人员名单(点击打开附件1,ctrl+f搜索,查找内容:姓名,查找全部,核对本人信息)提前查询本人的证书管理号,按照要求填写好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模板见附件2)。 (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sxrsks.cn/website/news_show.aspx?id=2191)。 二、未在规定时间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集中发放时间后的每周四(节假日除外)下午前来领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收回销毁。 三、对通过不当手段或途径取得的证书,一经查实,收回所发证书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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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兰州领取时间公布 | |
青海 | 目前初级资格证书印制工作尚未完成,具体发放时间财政部另行通知。 | 关于青海省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暂未发放说明 各位考生: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由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举行,我省2021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数据已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财政部。由于资格证书是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目前初级资格证书印制工作尚未完成,具体发放时间财政部另行通知。我办接到财政部通知后将及时在“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向考生发布领证及相关事宜,敬请关注。 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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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 石嘴山地区领证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其他地区详见汇总信息 | |
西藏 | 领取期限为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 | 拉萨市财政局关于领取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一)领取时间 领取时限为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3:30-6:00)。 (二)领取要求 1.本人领取: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他人代领:请代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被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合格人员 请各位考生自行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四)证书范围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五)领取范围 仅限于在拉萨考区且考试通过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考生;其他考区考生请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系。 注意事项: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领取时限为20天,请成绩合格的考生按通知要求,尽早前往拉萨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取;逾期未领取造成后期证书遗失的,拉萨市财政局会计科概不负责。 拉萨市财政局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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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时间未确定,确定时间后会在官方通知。请多留意官方网站 | 关于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领取的通知 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乌兰察布考区初级资格证书已统一下发,现将有关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时间未确定,确定时间后会在官方通知。请多留意官方网站。) 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8:00 二、证书领取携带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成绩合格单(打印地址及步骤附后) (四)非乌兰察布户籍者需提供本地区居住证 证书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时同时须出具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以上材料进行领取。 三、领取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领取地点:集宁区新区察哈尔西街与永安路交叉路口西路北侧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办公楼会计科(2楼西走廊末端228室)。 (二)联系电话:0474-8326259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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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 暂未公布 | 暂未公布 |
(注:安徽六安、安徽合肥、辽宁营口、辽宁大连部分已退费考生,受疫情影响,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已取消,对应考区考生不需进行合格证书领取。)